沈阳工学院电子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向学生提供便捷、客观、权威的学籍、学历信息查询、验证及认证服务,保护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和《沈阳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含专科、本科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
沈阳工学院学生宿舍网络管理办法沈阳工学院宿舍网是为学生的学习、科研、生活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为规范学生上网行为,引导学生科学、合理、文明使用网络资源,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网络的高效利用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学生宿...
补办学生证流程 一、补办学生证的同学需提供: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清姓名、班级; 二、在补办学生证的表格中...
沈阳工学院体育课程教学管理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2月20日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本办...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总则(一)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能人才,努力培养应用型人才,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校实施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二)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学分制旨在推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充分挖掘和优化教育资源,更好地因材施教,充分调动教与学两...
沈阳工学院关于课程补考和重修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校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课程补考、重修范围学生在读期间,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不及格的,应参加补考或课程的重新修读,具体范围:(一)补考考试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参加后一学期组织的补考。(二)下列几种情况不予提供补考机会,必须重修该课程1.考查课成绩不及格者;2.实践环节教学(如:实习、实训、课...
沈阳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按上级学位委员会批复文件确定。第二章 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第三条 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坚持综...
沈阳工学院学生学术道德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我校学生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我校攻读学位的各类学生,包括本科生、专升本、成人教育学生等。第二章 基本学术道德规范第三条 全校学生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应...
考查课考核管理办法考查是课程考核的重要方式之一,是考查课考核的根本方法。为推进考查课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我校考风建设,以考风带教风,以考风促学风,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查课的领导与管理(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考查课的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查课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考查课实行教研室管理、任课教师具体负责的管理方式,各课程相应主管单位负责课程考核方式的审核、组织相关考...
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4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