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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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3 浏览:

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线上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第8-9教学周组织全校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学院(部)负责人为组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领导小组组长:公丕国

2.领导小组成员:隋志纯、赵金玉、赵  元、李文国、刘惠鑫、杨秀英、胡德强、王家庆、邵  玉、韩  芳、徐  军、徐  颖、商俊平、李爱秋

二、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学院(部)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4月25日-5月6日

四、检查内容

(一)学院(部)自查

各学院(部)要按照学校要求并针对本单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自查工作,本次期中检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查教学大纲(本学期开设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致性、编写的规范性、内容的合理性等方面。(详见附件1)。

2.自查本学期开设所有课程(考查、考试)的考核项目结构明细,包括申报考试改革课程;考试改革方案的申报情况,要求全部检查。(详见附件2)。

3.各教学单位分别召开学院层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结合线上教学期间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各学院(部)自查结束后,各学院(部)将自查总结(总结要附检查的数据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专项检查工作

1.抽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1)作业布置情况。作业布置的次数是否与教学日历要求一致;重点检查作业布置的质量,如作业题布置的类型,是否是综合性作业题目;布置作业要目的明确,难易适度、精心筛选,作业题目的设计要具有启发性、典型性、针对性和代表性、避免布置简单机械化、重复性的练习。

(2)作业批改情况。教师批改作业的次数与所留次数是否相符,批改是否及时;是否有评阅成绩、批改日期等信息。

2.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3.教案编写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教学内容、过程设计的科学性;课程思政的融入情况等。

4.教务处将组织各单位分别召开学校层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好自查工作,并有详实的自查记录。

2.各学院(部)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总结整改。

3.各学院(部)于5月1日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及自查明细报送教务处。


附件1:教学大纲自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2:课程考核项目结构明细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