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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

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22 浏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1年第四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是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主办的面向全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竞赛活动,是面向全省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此项竞赛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要求,为本科生搭建展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运用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平台。以材料成形工艺创意大赛为载体,有助于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高等院校材料类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促进学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升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具有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每支参赛队由3名学生自愿组合组成。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针对一目标产品(竞赛题目),给出特定要求,如其结构、功能、性能、使用状态等。各参赛队根据竞赛题目查阅相关文献,进行目标产品的设计,包括外形结构设计、材料选取、制备工艺设计、特定要求设计等,同时进行经济效益核算,并撰写项目说明书(包括设计图)和可行性分析。参赛学生应基于现有技术及新的发展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充分发挥创造力,在目标产品的结构、材料选取及制备工艺等方面提出有特点的创意方案,力求创新,同时兼顾产品的经济指标。

2.竞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以及学生今后的工作,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3.竞赛题目着重考核参赛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设计的能力、实践创新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并鼓励参赛学生发扬团队协作精神。

4.竞赛题目在难易程度上,既要考虑使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充分发挥与创新的空间。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初赛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参赛作品情况选定约30%的代表队参加决赛。

题目发布时间:2021年4月22日

说明会时间:2021年5月16日(暂定)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3日(暂定)

讨论会时间:2021年6月20日(暂定)

竞赛时间:

初赛:2021年5月23日至2021年8月20日

决赛:2021年9月3-4日

竞赛以高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及相关竞赛工作进度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学生自愿组合,3人一队,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统一向竞赛组委会报名。各参赛高校负责本校的报名与情况汇总工作,按照参赛要求填写电子版的《2021年第四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报名汇总表》发送至竞赛报名邮箱,该表格电子版由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组委会提供。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2021年第四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将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网上发题方式。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竞赛组织委员会:

任:孙华林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孙秋野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

员:蒋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黄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丁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书:王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组织形式

组织运行模式为:“政府主办、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十六字方针,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参与积极性。

在竞赛主办单位及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同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

2.竞赛组委会按时收回学生的设计报告和图纸后,交专家委员会评审。

3.在竞赛中如发现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等现象,将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并通报批评。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工作科学规范,严格执行竞赛组委会专家组关于竞赛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赛区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分标准和原则,在竞赛开始前制定竞赛评审实施细则。

(三)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质量设立省一、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比例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和竞赛成绩确定。

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高校给予表彰奖励;设立“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四)申诉与仲裁

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提出的异议无效。大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申诉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知识产权: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和参赛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和进入决赛的工艺方案进行展示和其他形式宣传的权益。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展览和转让等,竞赛主办单位有权追究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现场评审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建,黄达

电话:13889801336,024-83690111

报名邮箱:wangjian18@mail.neu.edu.cn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在组织过程中将遵循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组委会的相关要求,请各学校领队及参赛队员及时关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平台”网站竞赛页面、邮件和微信群的相关通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第四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题目及要求.docx 

附件2:2021年第四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作品格式要求.doc 

附件3:2021年第四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材料成型工艺创意竞赛报名汇总表.docx

东北大学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