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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浏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贯彻中央、省教育厅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我校综合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和措施,请各学院加以落实。

一、加强组织管理

1.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开展综合实习工作,根据实习单位、学生双向自愿选择的原则安排实习。

2.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了解实习单位实际情况,核实单位是否具有完善的疫情防控措施、物资和条件。

3.准确掌握学生综合实习情况,校内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可以采用QQ群、微信群等平台建立学生健康状态报告渠道,要求所有实习学生有事报告、无事报平安。校内指导教师如有发现学生提问异常需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综合实习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学校综合实习要求和《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学生综合实习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综合实习工作。

2.不得安排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企业进行综合实习。

三、严格落实学生服从属地管理

1.在各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下,综合实习学生应严格服从属地管理,对于属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应坚决配合。各学院应严格落实学生服从属地管理的工作,“点对点”落实到每位学生,对于不服从属地和学校管理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2.对综合实习过程中的发热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学生在综合实习期间如有发热,须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进行报告,指导教师应及时与企业沟通,掌握学生实际情况,由实习单位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进行处置,校内指导教师要与企业单位做好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并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校——企业——学生——家长”四方的紧密联系。

在疫情多变的形势下,学院应落实好中央、省市、学校相关要求,在保证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综合实习教学运行工作。

教学管理部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