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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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权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8 浏览: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学位〔2021〕13 号)、辽学位办《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22〕1 号),2022年3月20日-3月25日,我校分别对时尚传播、网络与新媒体、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智能建造、动植物检疫、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金融科技、学前教育、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十三个专业进行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经专家评审,认为我校以上十三个专业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学管理部(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7日—3月28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58217098


沈阳工学院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