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吕帅帅退学处理的公告
吕帅帅系我校机械与运载学院2013级车辆工程专业13101204班1310110839号学生,该学生因2015-2016学年内应修课程不及格的学分达到应修学分的50%以上受到学业警告。
2016年11中旬,机械与运载学院接到学校下发的处理文件通知,辅导员给吕帅帅同学打电话,电话是停机状态,吕帅帅同学在离校前登记的家长的联系方式、大一时填写的入学登记表中的电话也都是停机状态;之后辅导员又联系班级的班长、寝室同学均联系不上该同学。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学院通过多种方式、渠道仍无法联系到吕帅帅同学。
经审查吕帅帅同学于2014-2015学年曾受到学业警告,根据《关于实施学业警告制度的管理办法》(院教字[2014] 31号)中第三条规定:学生在受到第一次学业警告或降级处理后,学年内应修课程不及格的学分达到应修学分的50%及其以上或该学年所有考试课程(不包含考查课)均未通过时,予以退学。现决定给予机械与运载学院2013级车辆工程专业13101204班1310110839号学生吕帅帅退学处理。学生本人如对此项决定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督导审计部提出书面申诉。如未在申述期内提出申诉,学校不再受理。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即视为送达。请吕帅帅同学见此公告后,在2017年1月25日前返回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督导审计部联系电话:58217235
沈阳工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7年1月10日